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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伙贩卖51只野生大海龟受审 仅7只存活(图)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2年05月17日14:45  都市快报 微博
 从货车上搬下来的海龟占据了半个篮球场  从货车上搬下来的海龟占据了半个篮球场

  最重的200多斤 最轻的也有近100斤

  华东最大海龟贩卖案今天开审

  通讯员 傅蕊 记者 孙自鸣

  今天上午,一起华东地区贩卖野生海龟数量最多的案件将在岱山法院开庭审理。

  张某、詹某等7个被告人在岱山境内合伙贩卖野生大海龟,数量多达51只。

  因涉嫌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,他们被岱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并建议量刑范围在十年以上。

  51只野生大海龟中有国家濒危的丽龟和棱皮龟

  去年10月20日晚上6时许,岱山县高亭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,称有走私嫌疑的一辆外地籍货车,正准备离开岱山。

  民警马上赶到当地轮渡码头排查,码头上果然停着一辆湖北襄阳籍厢式货车,司机正在购买船票,打算前往定海三江。

  一打开车厢门,一阵阵腥臭味扑鼻而来。

  民警发现车内,一只只个体硕大的海龟层层叠叠,堆成了一座小山,立即暂扣了这辆货车和车上的3个可疑人员。

  经过清点,车厢内有大海龟51只,只有7只是存活的。民警拍照固定证据后,生怕海龟出现死亡,立即移交给了当地海洋与渔业局。

  经过渔业部门鉴定,这些大海龟中,有2只棱皮龟、2只丽龟和47只绿海龟,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且丽龟和棱皮龟的现存数量极少,是国家濒危物种。

  渔业部门测量得知,这些海龟中,身长最长的有1.5米,最重的有200多斤,需要8个人才能抬走,最小的身长也有0.8米,体重近百斤。

  许多人都看得表情凝重,心情难过,它们首尾相连,整整占据了半个篮球场。

  穿过这死亡方队,一股腥臭味钻进鼻孔,很难想像这些憨厚可爱的生灵,几天前还自由自在遨游在蓝色海洋里,如今却静静地躺在那,没有呼吸,没有挣扎。

  3辆拖拉机将这些死亡的海龟运走,冰冻等候处理。

  搬运师傅说,两百多斤的大海龟,少说也要好几十年才能长这么大。

  从渔民手里收购来

  一只两千到四千元

  现场抓获的3个可疑人员,其中一对是80后夫妻,湖北人,他们在全国各地专门跑长途运输,丈夫姓谢,妻子姓刘,也是这辆货车的车主。另一个男子姓詹,广东人,是押运这些海龟去广东贩卖的。

  据岱山县检察院介绍,此案共涉及7人,主犯张某是岱山本地人,他被指控犯收购、运输和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。

  张某是受广东籍男子詹某的委托,收购这些海龟的。詹某在舟山做海鲜生意,在生意往来中认识了岱山人张某。

  去年10月中旬,张某与詹某电话联系后,决定由张某在舟山收购海龟出售给詹某,再由詹某运往广东高价出售。见有利可图,张某便与其妹妹(无刑事责任能力)共同商定贩卖海龟一事。

  仅一周时间,张某兄妹二人在岱山本岛、衢山岛及定海的西码头等地就收购了海龟51只,部分藏匿于张某住所的车棚内。

  张某给渔民们的收购价不高,死的大约10元每斤,活的20元左右,如此算来,活的海龟一只两千元到四千元,死的一千多元。张某转手卖给詹某时,死的价格是25元每斤,活的更高一点。

  去年10月18日至19日期间,张某与詹某二人电话联系,在岱山当面交货,并由张某安排货车将海龟运往广东。詹某也联系了另一位詹姓男子从广东驾车来舟山接应。

  张某联系到舟山某物流公司的经营者周某,要求周某帮忙安排运输货车。

  周某即通过物流中心信息部联系到湖北籍谢某夫妇进行运输。

  10月19日晚,谢某夫妻驾驶一辆湖北襄阳籍货车与周某会合,周某在张某的指示下,先安排该车在临城陆公山附近一刘姓四川籍男子(未抓获)处装运海龟15只,并确定到岱山张某处装运海龟。

  10月20日上午,谢某夫妇按约定,驾车到岱山,又装运了张某兄妹从衢山收购来的21只海龟和藏匿于张某住所车库内的15只海龟。当天下午,詹某经张某电话通知后,也来到岱山。双方会合后,共同前往岱山原飞机场跑道进行称重、装载事宜。张某和詹某二人还商定了货款及交付时间。

  谢某夫妇的大货车比较大,对路况要求高,张某便找了本地人方某,帮忙将自己藏在车库的大海龟运到大货车停靠处。

  他们选择的交易地点是个废弃的机场,偏僻,不容易被人看到,然后运往码头,结果遭到举报,被警方查获。其他涉案人员也先后被抓获。

  检察院建议量刑10年以上

  办案的检察官说,7个被告人都知道海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收购、偷运和贩卖大海龟都是违法行为,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。“他们只觉得被抓住了,顶多是让工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罚款、处罚,再严重点,拘留,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,会被判刑。”

  因此,为了使此案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,岱山法院将邀请当地社区干部、渔民兄弟、船老大和媒体参与旁听此案庭审。

 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,这些海龟多是渔民们在海上捕捞时,顺带捕获的,按理,如果是活的,应该立即放生,如果是死的,那么也应该交给渔业部门来处理,制作标本或者用于科研。但为了牟利,他们偷偷藏着这些,即便是活的,也容易死掉。

  这些海龟被长途运输、层层转卖后,最终流向餐桌,或者制药。

  宁波一研究海洋生物分类学的专家说,海龟被称为“活化石”,是和恐龙同时代生存至今的爬行动物,对于研究地球演变和生物进化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。

 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,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10只以上,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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